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的征集推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聚力攻坚教育评价改革的做法经验。具体案例可结合但不限于选题指引(附件1)。

二、选题要求

1.要突出真实性。做法与经验应当来自基层、学校工作实践一线,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事例详实,严禁虚构和杜撰。

2.要突出创新性。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

3.要突出实效性。重点突出具体做法,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方法可行,保障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认同。

4.要突出典型性。案例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撰写要求

标题自拟,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字表述简明易懂、清晰准确,避免穿靴戴帽和过于学术化、概念化,非必要不配图表,确需图表辅助的,不得超过3张。具体写作格式可参考示例(附件3)。

四、报送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限报1个,学校汇总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各部门至少报1个,各学院至少报1个,已被评为以往年度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的,无须再次申报。

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案例申报表(附件2)及案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pdf及word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邮箱。

联系人:尹利,联系电话:0537-4455699。

电子邮箱:fzhgh@126.com。


附件1:案例选题指引.docx

附件2: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3:案例撰写格式示例.docx


学校综合改革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