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近期对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请各单位按照《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2014年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于2015年3月23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qfsdgac@163.com,经综治办审核后,将各单位总结材料挂到学校办公室主页,进行交流评比。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在网上公布材料的单位范围内推荐出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6个(其中教学机构10个(日照校区4个),党政群及教辅机构6个),并评选出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教学机构教工2名、学生2名,党政群及教辅机构教工1名),并将先进单位名单、先进个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到保卫处政保科和日照校区后勤保卫办公室。

 

联系人:刘春花              电话:4453117

        胡文生(日照校区)  电话:3981083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