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党政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要求,2016年7月将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集中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校副处级、正处级、副厅级党员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不参加。

    二、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16年6月1日至15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册;6月2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上中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的要求,报名注册时,就近就便选择考点。我校具体测试考点,在上级明确后,再另行通知。

    3.按时注册。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三、测试方式

    1.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判断题3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及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上线,请测试人员选择高等院校学习测试题下载学习和在线模拟测试。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党总支(党委)要把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安排。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上级将统一安排补考。

    3.测试结束后,上级将测试成绩书面通报学校党委。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要求,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并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不合格者暂缓使用。

    4.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检验,对替考、作弊者,上级将对其一律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纪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