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已于近日开通了“学习强国”供稿平台,为进一步发挥好平台宣传推广作用,宣传推介好学校办学治校各项巨大成就和各单位典型做法和特色亮点。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学习平台供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围绕“学习强国”山东分平台设置栏目的内容供稿。主要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的相关稿件和动态消息;反映我校各项工作的重大新闻或典型做法;来自广大师生的学习心得、学习体会和鲜活的实践案例;来自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典型人物和学习榜样;在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传播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实践经验等内容。

2.供稿格式(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平台供稿是“学习强国”推广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展现学校形象,体现学校系列办学成就和各单位典型事迹、典型做法的重要平台。

2.严把稿件质量。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审稿程序,严格稿件导向关。各单位报送的稿件须经所在党组织书记或单位负责人签字(需同步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日照校区稿件报送时审核人签字可以照片形式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报送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得涉及侵权。

3.及时报送材料。因分级管理、逐级审核的工作要求,各单位报送重大新闻或者典型做法时要注意新闻实效性。

4.稿件报送方式:

电子邮箱:qsdxxqg@126.com

联 系 人:杨正运(0537-4453651

               黄江滔(0537-4456351

 

党委宣传部

2019331



附:

供稿格式要求

1)稿件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观点鲜明,结构完整,语句通畅。在学习平台刊发的稿件,均受行政法规及法律约束。所有稿件均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不得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或暴力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稿件须确为作者本人作品,若已经在其他媒体发表,请注明。

3)在尊重作者观点和论述完整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适当增减。

4)标题:力求准确精炼,字数控制在30个字以内。

5)正文:

A.正文文字不作首行缩进,左对齐即可;

B.段落间和正文末尾不人为留空行;

C.正文中小标题需加粗;

D.稿件中:“我校”“全校”“本校”等表述请一律用“万象城·体育,万象城(中国)、曲师大,以便在山东或全国平台推广和传播;

E.文章标题和正文中出现“今日”“昨日”“3日”“10日”等表述,请改成“XXXX日”。

F.配图:正文有配图的,需将图片说明(含摄影作者、日期、人物、事件等)放在图片正下方居中。摄影、绘画作品需按绘图:XXX摄影:XXX的格式著名作者。

G.来源和署名: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和作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