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我校行政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根据《万象城·体育,万象城(中国)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曲师大纪委字[2020]4号)精神,按照《万象城·体育,万象城(中国)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曲师大校字〔2018〕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要求,结合学校机构、人员调整变化实际,即日起全面开展2020年度全校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整改范围
核查整改的行政办公用房,指学校党政群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出版机构的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不包括“双肩挑”干部用于教学科研的教师工作用房。
二、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整改面积要求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按组织部、人事处下达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实有人数、机构科室设置数、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进行核算,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具体用房面积限额标准如下:
(一)校领导正职不超过30㎡/人。
(二)校领导副职不超过24㎡/人。
(三)正处级不超过18㎡/人。
(四)副处级不超过12㎡/人。
(五)科级(含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超过9㎡/人。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办公用房全面核查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核查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组织协调,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实施好办公用房核查整改工作。
(二)核查超标、违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11号文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超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闲置行政办公用房、违规在两校区同时占用办公用房、退休人员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出租(借)办公用房,尤其是巧立名目占用办公用房,以服务用房(辅助用房)等名义多占办公用房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于核查整改中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各单位需制定整改计划,尽可能形成成区域、成楼层的办公用房,将腾退的办公用房优先用于教学、科研及高水平人才(团队)方面;仍有余量的,用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1.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各单位对现有行政办公用房进行测量;(2)填报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有关表格(见附件);(3)撰写行政办公用房核查整改情况报告,重点报告超标、违规行政办公用房自查自改情况、腾退行政办公用房使用计划等。以上表格、报告于2020年8月9日前报送后勤管理处。曲阜校区:2号行政办公楼112室,林桂芹,4458836 wslgq002@126.com;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107室,赵予,3980333 qsdrzhq@126.com。
2.学校专班核查阶段: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结束后,学校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核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1办公室用房核查表.xlsx
附件2服务用房核查表.xlsx
附件3设备用房核查表.xlsx